現代快報訊 常州市民范女士在美容店體驗護膚,被告知可以免費祛痣兩顆,結果店員一算賬,各種祛斑、祛痣,加起來要3萬元。難以接受的范女士投訴到消協。

近日,范女士向常州市新北區消協投訴稱,她在新北區一美容美發店買了一張30元的護膚體驗卡,在體驗護膚的時候,店員說她臉上黑痣多,推介范女士享用免費祛痣兩顆服務,范女士信以為真。結果麻煩事來了,在范女士不知情之下,店員不僅把痣全祛了,還祛除了斑,最后拿出祛斑價目表,按照一種斑6800元,三種斑送一種斑收費,要求范女士支付雀斑、日曬斑、黃褐斑祛斑療程費和面部祛痣、扁平疣修復等共計3萬元。范女士大驚失色,認為美容店事先不講祛斑的事情,事后漫天開價,強買強賣,欺詐消費者。雙方從早上9點50分一直爭執到下午3點,萬般無奈下,范女士被迫支付2萬元,美容店這才讓其離開。回家后,范女士越想越氣,向新北區消協投訴,要求退還未消費的所有費用。

收到投訴后,新北消協工作人員介入調查。商家對此解釋稱,祛痣前詳細告知祛斑療程及新店開業優惠活動,經客戶確認后開始服務的,有客戶消費登記為證,上面有范女士親筆簽名,不存在強制消費一說。其次,范女士祛斑效果明顯,目前色素斑已經結痂,回訪時范女士還表示滿意。幾天前范女士就因此事報警處理過一次,警方出面調解,雙方就此糾紛已經達成一致意見,退還范女士未消費的其他項目6400元,有當場記錄并簽字和轉賬記錄為證,現在是她出爾反爾,不知是何意圖。

對此,范女士承認確實在客戶消費登記本上簽字,當時已經在現場磨了4個多小時,沒精力跟商家煩了。后來想想雖然警方調解退還了6400元,但祛斑還是花了13600元,重點是祛痣祛斑之前商家并未告知需要花費多少錢,所以覺得被宰了。

新北區消協認為,根據《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》規定: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,應當明碼標價,做到價簽價目齊全,標價內容真實、具體、明確,字跡清晰,貨簽對位,標識醒目。該起投訴中,美容店雖有美容項目價目簿,但未在現場醒目位置公示價格,美容店也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在消費者消費之前已明確告知所需費用,而且價格不菲,限制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,有誤導消費之嫌。

經過調解,商家認識到了自身存在的問題,最終同意再退回范女士10000元。

消協工作人員介紹,美容美發行業缺乏標準,折射了當前市場秩序混亂、亂象叢生的現狀,不僅一再觸碰著消費者的心理底線,也拷問著社會誠信。

對于街頭這些所謂的免費體驗誘惑,怎樣才能避免不受騙呢?新北區消協提醒消費者,面對免費午餐要特別謹慎,千萬別貪圖便宜,免費的產品也盡量不要輕易嘗試。如果大額消費,需簽訂書面協議,并向商家索要消費憑證,保存相關證據,便于日后維權。

(記者劉國慶 通訊員張維明)

(來源:現代快報)